“e起学法”微课堂(三)跨省主持宗教活动未备案?这个案例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杭州某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走访时,发现辖区内某宗教活动场所正在主持宗教活动的李某某竟是“外援”。民宗部门经核查,确认这位外省宗教教职人员跨省主持宗教活动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后,立即责令其停止活动。鉴于当事人属首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法条链接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本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省外主持宗教活动、担任主要教职或者省外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省主持宗教活动、担任主要教职的,应当经本省有关宗教团体同意,并由该宗教团体报省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宗教教职人员跨地区或者跨教区主持宗教活动、担任主要教职,未按有关规定备案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其他提示

宗教不是法外之地,宗教活动须在法律框架内有序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跨地区或跨教区主持宗教活动要依法备案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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