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普陀寺短期出家班第五日:认识佛教因果与命运 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2019年7月27日,短期出家班迎来第五天,广东省佛学院大圆法师为学员们讲解《佛教因果与命运》,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黄伟红为学员们展开一场以《安全是最大的幸福》为主题的社会公众课。
上午8点,学员齐聚三学堂,聆听大圆法师讲解《佛教因果与命运》。大圆法师以什么是因果以及因果的特点展开详细的阐述。所谓因果,圣人治天下,佛渡众生之权也。约佛法论,从凡夫地,乃至佛果,所谓诸法,皆不出因果之外。因果是佛法基本定律,佛门中的修行都是基于深信因果。
法师说,因果的规律是奠基一切时空 ,奠基过去、现在、未来。现在很多人把因果思想奠定为宗教思想,认为宗教思想是禁锢我们内心的一种想法,事实上,我们安乐的源泉无非是善,如果我们能够从善恶当中透视到因果关系的话,从而生起坚定的信念,就能打开我们通向安乐世界的法门。
法师依经据典,广征博引,详细的阐释了因果的四个特点:业决定、业增广、未造不得、已造不失。并就如何正确认知佛教因果定律、如何把握命运走向等问题,结合日常生活对此展开了生动的讲解,引人入胜。
大圆法师通过讲述佛教公案来阐释业力与果报的关系,让学员明白,只要犯微小的业,就能感召极大的果报,劝勉大家平时要谨慎自己的起心动念、言行举止,多做善事,希望大家对自己的修行负责,先从因果做起。明白了道理,落实于行持,从日常的点滴去改变自己,依佛陀的教法,去改变命运,让生命得到升华,直至解脱 。
下午2点,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黄伟红为学员们带来一场以《安全是最大的幸福》为主题的社会公众课。
黄队长首先播放了两起事故视频——2010年11月22日柬埔寨金边踩踏事件和2014年12月31日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以上两起事故都是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场面令人痛心和震撼,让学员们意识到大型群体性活动的安全问题,引起重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共安全形势日益严竣,加强公共安全防范势在必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中,个人的安全怎样来保证呢?
黄队长介绍香洲区分局大型群众性活动数据,分析其主要特点及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享区分局对此所采取的解决措施。黄队长说,安全是最大的幸福。他从申办大型活动的相关条例条规,申办大型活动的相关程序教育学员们要依法依规举办活动;列举了在准备参加大型活动时,个人应该注意的事项,引导学员们注意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问题,让学员们学习到了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保障知识。
随后,黄队长给学员们宣传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增强大家的反恐安全意识,推进依法依规反恐防恐。
黄队长强调,根据《反恐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 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依法做好实名制是反恐的基础性工作,实名制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规范个体行为、打击违法犯罪。黄队长说,所有住宿场所对入住的旅客信息的查验,就是该场所的义务。黄队长现场询查了普陀寺的住宿登记管理情况,对普陀寺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的住宿登记制度及认真的身份查验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对普陀井然有序的安全保障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黄队长说,每个人为社会做什么贡献,都有阶段性,对他来说,人生的意义,就是要老百姓可以平凡安全地活着。希望学员们提高遵法守法意识,一起为社会公共安全,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珠海普陀寺首座代监院悟和法师对黄伟红队长表示感谢,黄队长作为普陀寺短期出家班 的特邀授课老师,已经连续三年为短期出家班的学员讲解相关的政策法规与普及社会安全知识。
各级政府部门及时为普陀寺提供各种理论支持与指导,成为普陀寺做好弘法利生事业的保障。悟和法师说,在举办每一次活动时,都会强调爱国爱教,依法依规,向有关宗教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有关的宗教政策来办理,做到依法办教。弘法不离政府指导,度生更为社会和谐。安全无小事,对于场所安全方面,普陀寺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切实做好公共安全、反恐防范等各项工作。
最后,悟和法师向学员们分享了普陀寺的公共安全管理经验。希望学员们都能提高安全意识,为自己的色身生命、法身慧命高度负责,遵守法律法规,爱国爱教,做到正信、正知、正见、正行,运用佛法的智慧圆满人生,成就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