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11月1日实施 省民宗委提出工作要求
王晓峰
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一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宣传和解读新修订《条例》,帮助社会各方面掌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为实施新修订《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培训工作,对分管宗教工作党政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进行专题培训,做到全覆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宣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要推动解决突出问题。通过实施新修订《条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着力解决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抵御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依法处置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治理网上违法宗教活动。落实新修订《条例》确立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管理,着力治理各种乱象,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涉及宗教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提高宗教事务执法水平。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宗教事务执法程序和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服并举。提高宗教工作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新修订《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王晓峰强调,新修订《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全省各级统战民宗部门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楼炳文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省民宗委主任
一要着眼形势任务,增强斗争本领。全省民宗干部要充分认清我省宗教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观念,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着眼浙江实际,注重三个结合。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加强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要与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学、结合用,要与浙江宗教工作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条例》的作用。
三要着眼下一步工作任务,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最后,他希望各级民宗干部宣传好《条例》,落实好《条例》,用好《条例》,推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维护全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来源:省民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