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组织开展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考评工作
7月18至7月2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在香格里拉市组织开展全州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考评工作。为确保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考评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州佛教协会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在今年5月份向三县(市)佛协下发了通知,明确了申请经师资格考评五个方面的条件即“各寺院目前还未获得经师资格证的现任堪布、目前还未获得经师资格证的现任寺院学经班经师、在寺院曾担任过“英则”以上教职职务,且在信众中经常讲经说法的教职人员、已获得“智然巴”“拓然巴”学衔的教职人员和在各种教务活动中具有佛教实用技能特长的教职人员可以申请经师资格考评”,其中现任堪布和学经班经师必须参加考评,担任过“英则”以上教职职务、“智然巴”学衔获得者及具有佛教实用技能特长的教职人员可自愿参加考评。
根据通知要求,三县(市)佛协共上报了123人。协会结合三县(市)上报的经师资格申请的情况,经召开会长办公会议认真审议后,其中76人符合经师资格申请条件,暂不符合条件的有19人。对暂时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考评条件的28人,协会再次下发通知,要求三县(市)再次进行认真审核后上报州佛协。经统计,三县(市)佛协上报的人员中我州依法登记并恢复开放的23座藏传佛教寺院和2个活动点之中的12座寺院和1个活动点的102名僧人符合考评条件。为进一步做好本次经师资格考评工作,协会对符合条件的102名僧人是否来参加考评再次进行了确认,最终实际参加考评的有33人。
此次考试分为政治常识和佛学知识两项内容,政治常识卷面分为100分,占总分的30%,佛学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占总分的70%,其中政治常识试卷由协会工作人员出了藏汉两种文字的试题,佛学试卷按照“学经班经师、堪布、智然巴”、“翁则”、“使用技能”分为三类,由经师资格考评委员会的17名考评委成员(包括格鲁、噶举、宁玛三个教派)分成两组出了三类不同的两套题,最后由考评委主任设孜·丹增群佩活佛随机抽选一套作为正式考试试卷,并对已经出好的试卷进行了封存。
为鼓励广大考僧认真考试、积极应考,考前召开了动员会议,州政协副主席、州佛教协会会长设孜·丹增群佩活佛、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张红光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州纪委派驻统战部纪检组组长王萍出席会议。设孜·丹增群佩活佛在讲话中要求广大考僧要爱国爱教,要努力学习,不断充实宗教学识,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培养政治上靠得住、佛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教职人员。
在随后的考评中,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由三县(市)佛协负责人和协会工作人员担任监考官,设孜·丹增群佩活佛全程督考,考试试卷现场开封。试卷上交时,由工作人员现场对佛学的每张试卷的姓名、寺院等信息进行封条。考试结束后,政治试卷由协会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阅卷,佛学试卷由考评委成员分两组进行阅卷。整个阅卷过称客观、公正、公平。
根据考僧的考评成绩,考评委成员召开了会议研究讨论了就上报省佛协的评定的相关事宜。会上明确了“学经班经师、堪布、智然巴学衔、翁则、实用技能”五类考评对象的最终上报评定分数线。根据考评委成员会议确定的分数线和考僧的成绩等情况,协会将根据中佛协《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办法》等规定,上报云南省佛协经师评定委员会,对评定合格者由省佛协颁发由州佛协制作的经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