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佛教协会将举行第二十六次传授三坛大戒法会 界诠法师为得戒大和尚
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秉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根据福建省佛教的实际情况和各寺院要求,福建省佛教协会报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同意并经中国佛教协会(中佛会[2019]250号文)批准,谨定于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28日(农历十月初一至十一月初三)在福建福州鼓山涌泉寺和福安种德寺举办福建省佛教协会第二十六次传授三坛大戒法会。
礼请界诠法师为得戒大和尚。戒子名额男女二众各350名。全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分配戒子名额的戒表届时将寄至当地佛协,请与当地佛协联系。
本次戒期将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工作的通知》(中佛会[2016]179号)的精神执行,如法如律举办。
受戒条件
根据中国佛教协会有关规定,出家受戒人员: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信仰纯正,勤修三学,遵守教义教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20岁至59岁之间(以身份证为准,临时身份证无效,无婚姻关系或已办理离婚手续),六根具足,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4.剃度后,男众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女众在寺院修学两年以上;
5.必须持有身份证,征得剃度师、所在寺院和当地佛协的同意意见;
6.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和一定佛教学识,能背诵《朝暮课诵》《沙弥律仪要略》《毗尼日用切要》,具备基本佛事法务活动能力并理解受戒的意义。
(详见《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
填表须知
1.填表务必书写规范,逐项填写。
2.剃度师号条(盖章原件)及剃度师戒牒复印件(一式二份)。
3.户口簿(户口请更新近半年内,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辨,各一式二份。
4.请附近期一寸剃除须发、免冠僧装、白底彩色标准照片四张,供表格及戒牒用。
5.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证明(含肝功)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婚姻状况为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终审判决书,距出家时间一年以上)复印件一式二份。
7.审查合格者发给《通知》,按时前往报到。
福建省佛教协会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