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宗教·法在心中”宗教法治论坛在杭州举行
为进一步推进普法用法·五教同行——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增强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全面提高宗教领域法治化水平,5月8日,由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司法厅主办,由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杭州市司法局和杭州灵隐寺承办的2019年普法用法·五教同行——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系列活动之“和谐宗教·法在心中”宗教法治论坛在杭州举行。
# 领导讲话 #
▲ 李卫宁讲话
一是把提高政治站位和增强法治意识有机统一起来。在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的进程中,要旗帜鲜明地把讲政治摆在头等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宗教中国化方向。
二是把维护合法权益和加强依法管理有机统一起来。政府部门要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为宗教界提供优质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三是把遵守国家法律与严守教义教规有机统一起来。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牢固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理念。
▲ 楼炳文讲话
一是立法先行,强化法规引领保障。1997年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并于2006年进行了修订。2017年新修订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后,我省把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列入省委常委会重点汇报项目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争取年内出台。
二是建章立制,织密制度管理笼子。结合浙江实际,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探索建立多项工作机制,并同时修订《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考核办法》等文件,编制宗教系统依法行政案例汇编,编织覆盖更全面、内容更严谨的制度网络。
三是多措并举,注重法规实施成效。去年以来,我们在全省宗教界大力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精心打造了14处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105处省级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将宗教有关事务纳入全科网格化管理,并将互联网、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于宗教工作实践。
“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
省佛教协会会长
怡藏法师
《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与边界》
省道教协会会长
董中基道长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进步意义》
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马杭清
《坚持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思考》
省天主教爱国会主任
方法全神父
《不同宗教文化对宗教中国化的影响》
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副主席兼秘书长
陈孝浪牧师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政策理论与路径解析》
省检察院
二级高级检察官
黄曙
《法治视角下宗教信仰自由的思考》
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
唐勇
《依法治理宗教要处理好三种关系》
浙江省工商大学
法学院院长
陈林林
最终点评
省佛教协会副会长
光泉法师
《宗教去商业化的路径探讨》
省道教协会副会长
张高澄道长
《为海外弘道培养国际法规知识人才的几点思考》
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
马富强阿訇
《如何避免受到宗教极端势力的蛊惑和煽动》
省天主教爱国会副主任
胡龙建神父
《论我国宗教财产及其法律保护》
省基督教协会副会长
张耀法牧师
《论如何发挥宗教团体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杭州市余杭区
民宗局副局长
吴敏华
《当前宗教事务法治化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宁海县委统战部
副部长
叶良才
《规划引领抓减量,网格管理促提质,宁海深入探索农村宗教工作新思路》
温州鹿城区
民宗局局长
李常春
《如何夯实基层宗教工作的基础》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万剑飞
《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