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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相关精神,根据《全国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11月12日,由福建省佛教协会组织的“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考核”工作在福建佛学院女众部举行。经过前期报名初审等工作,福建佛学院男女众部共23位专职教师参加本次考核。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于上午8:30开始,共分基础佛学、佛教律仪与教制、中观学、天台学、华严学、禅学、南传佛教等十五个科目,申请人选择其中一科进行答题。
面试于上午10:30开始,主持考核的考官有:省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福建佛学院院长本性大和尚,省佛教协会副会长世起法师,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福建佛学院副院长如妙法师,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福建佛学院副院长振宇法师,省佛教协会副秘书长、福建佛学院副院长兼女众部教务长传绍法师。主考官对每位申请人的威仪举止、思维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面试成绩及等级形成书面文字,由省佛协汇总后报中国佛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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