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九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9年7月24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以“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加强佛教制度建设”为主题,会议总结了中国佛教协会九届三次理事会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并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

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等九部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审议《中国佛教协会章程》修订草案并同意提交理事会会议审议。

中央统战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中国佛教协会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要求:一、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要深刻认识坚持中国化方向既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宗教健康发展传承的内在要求;二、加强人才培养,要正本清源,严把出家关和受戒关,要重视佛学院培养人才的龙头作用,坚持学修一体化模式,建设更加合理的佛教人才培养、使用、流动机制;三、加强教风建设,要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清净之风、和谐之风、简朴之风,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问题的侵蚀;四、加强制度建设,要根据新时代对佛教自身建设的要求,与时俱进地制定、修订内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现代佛教制度体系。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演觉法师通报了中国佛教协会九届三次理事会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会议认为,中国佛教协会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引领全国佛教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抵御佛教商业化不良影响,贯彻执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全面修改完善中国佛教协会规章制度,助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加强佛教教风建设,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和海外联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会议要求,全国佛教界持续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协助党和政府防范化解佛教领域重大风险,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宗性法师作了《关于中国佛教协会规章制度修改情况的说明》和《关于〈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会议认为,新修订的九部规章制度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修订草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标新修改的《宪法》、新制定的《民法总则》、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符合佛教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体现了新时代佛教制度建设的新成果,有利于提高佛教界自我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利于旗帜鲜明地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促进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利于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会议要求,全国佛教界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九部规章制度,加强佛教活动场所和佛教教职人员管理,着力解决教风建设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新时代佛教自身建设,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认为,《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9-2023)》阐明了新时代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时代背景、基本内涵、重要意义、指导思想、遵循原则、总体目标、努力方向。会议要求,中国佛教协会及全国佛教界切实做好《纲要》执行工作,凝聚全国佛教界的力量,努力开创新时代佛教中国化新境界。

会议还听取了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如瑞法师、东宝·仲巴呼图克图,副秘书长祜巴罕听,常务理事耀智法师围绕会议主题所作的交流发言。

会议号召,全国佛教界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爱国爱教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佛教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人间佛教思想,持之以恒加强佛教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水平和能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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