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佛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爱国爱教,知恩报恩
上海佛学院是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主管,由上海市佛教协会主办,以爱国爱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以戒为师、勤修五明、弘范三界为宗旨,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的汉语系佛教高等院校。
上海佛学院以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在信教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并具有本科水平的佛教教职人员为办学方针;以爱国爱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以戒为师、勤学五明、弘范三界,始终坚持“学修一体化,学僧生活丛林化”为办学宗旨;以创建上海佛教教育基地,造就新型佛教人才,将学生培养成为有坚定、纯真的佛教信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需要的佛教人才为办学目标。
本科班4年。
招收僧众部学生36名,尼众部学生20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已在寺庙出家一年以上,能严持律仪的僧青年。
2、本人信仰虔诚,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传染病, 无不良嗜好的僧青年。
3、本科招收具有中专或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僧青年。
4、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
5、无婚姻或恋爱关系。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请来信或来电向我院索取报考登记表,或于通告最后自行下载,填好后寄送我院(表格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字迹端正)。
2、报考学员应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缺一不可)∶
①自传一份,内容包括本人出生年月日,家庭情况,学历和其他经历,出家动机和今后志向等。
②常住寺院推荐书。
③当地佛教协会证明。
④当地政府宗教部门证明。
⑤本人近期免冠僧装一寸照片三张。
⑥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时需要原件,以备检验)。
⑦县级以上医院身心健康状况检查表。
如符合报考条件者,则发给准考证和考试日程表。
僧众部地址:上海市安远路170号上海佛学院
邮编:200060
联系电话:021—62763832、62769079
联系人:彻忍法师、天消法师
尼众部地址:上海市沉香阁路29号尼众部
邮编:200010
联系电话:021—63734256
联系人:妙相法师、妙空法师
从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以邮戳为准)。
佛学基础、时事政治、语文、历史、英语。
1、经书面考试和面试、体检、核查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入学后学员应自觉遵守丛林规矩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试读三个月,如发现本人在德、智、体等方面不宜寺院生活、不持佛教律仪、不守院规、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体格复检不符入学条件者,即令退学,返回原地。
3、入学后,如发现有隐瞒重大问题者,责令退学,返回原地。
学习期间,由我院免费供给食宿、课本等,并发给适当的生活补贴费用。医药费按有关规定报销。
本院不包分配,可根据平时各方面的表现向其它寺院择优推荐,双向选择。余者返回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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