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将于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建设和管理,省民宗委近期研究修订了《浙江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浙民宗发【2020】14号),并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这个文件有哪些主要内容?将给今后的宗教管理工作带来哪些新变化?今天,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浙江省民宗委关于印发

《浙江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宗局、省宗教团体:

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民宗委研究修订了《浙江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积极探索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浙江省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将于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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