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安《学习时报》刊文: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用“九个必须”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中“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创新论断,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深刻认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勇于解决问题困难,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迈出新步伐,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一份出色的宗教工作答卷。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符合宗教生存发展的自身规律。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要从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中研究和分析宗教的根源,不能单纯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某种宗教的出现与其所处社会的发展阶段、人文环境和自然条件密切相关,并形成不同的内涵和样貌。宗教能否长久地传承延续,又取决于宗教能否适应所处社会的发展变化,是一个从适应到不适应、再到新的适应的曲折演进过程。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我国宗教历史发展的自觉选择。我国现存宗教中,除道教产生于本土外,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都是历史上先后由国外传入的。纵观中国宗教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探索适应中国社会和中华文化的历史。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总结党的宗教工作历史经验得出的必然结论。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帮助我国宗教适应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党中央指导和推动我国宗教界实行了重大改革。通过这次重大改革,我国宗教逐步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道路。改革开放后,在巩固宗教制度民主改革成果基础上,我们党根据我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不断探索处理宗教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确立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宗教工作的根本目标,并取得积极成效,积累了促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宝贵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学把握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分析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明确提出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开辟了实现途径。在2015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此后,在党中央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此作出了进一步阐述,明确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政策原则、工作举措、实践要求等,为新时代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宗教界的引领,形成了广泛共识,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工作不断深入。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有利于我国宗教跟上当代中国前进步伐。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随着每一次社会秩序的巨大历史变革,人们的观点和观念也发生变革,因此,人们的宗教观念也发生变革。”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胜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这一过程中,党和政府鼓励我国宗教对自身进行必要调整,以适应我国社会伟大变革,努力跟上社会发展节奏。由此可见,宗教适应所处社会,是一个随着社会发展进程不断更新的过程,过去适应不等于现在适应,现在适应也不等于将来就一定能够适应。实践证明,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坚持中国化方向,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充实时代内涵。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有利于我国宗教走出中国特色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克服千难万险取得的宝贵成果,是给人民带来幸福安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我国宗教只有立足中华大地,融汇中华文明,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坚定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适应的道路,与党同心、与祖国同向、与人民同行,才能实现自身健康传承的良好愿景。如果我国宗教忘掉自己身处何地,一律向外国宗教看齐,照搬照套外国办教模式,把外国价值观奉为圭臬,甚至甘愿接受外国势力的指令和支配,就会同自己所处的社会和文化产生冲突,违背各族人民包括信教群众的共同意愿,是不会有前途的。境外敌对势力、极端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就是要在我国境内培植同党和政府对抗的力量,把我国宗教引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背离的方向上去,以实现他们搞乱中国、阻遏中国、颠覆中国的政治图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就是要促使我国宗教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同祖国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防范一切“去中国化”“逆中国化”现象,化解重大风险,坚持走自己的路,在中国道路上实现自身价值。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有利于我国宗教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重性,是一种积极性和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社会现象。只承认宗教的积极作用而否认宗教的消极作用,或者只承认宗教的消极作用而否定宗教的积极作用,都是片面的认识。宗教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往往交织在一起,需要深入辨析、准确把握。要秉持“导”的宗教工作理念,运用思想教育、文化引领、政策指导、行政管理、法律治理等方法和途径,最大限度地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使之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实践一再证明,只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有利于我国社会稳定、有利于人民生活改善,才能在推动我国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就是要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五个认同”为目标,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的前提下,促进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逐步形成中国特色,成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必须明确,推进宗教中国化,不是要改变宗教信仰,也不是要改造宗教,而是促使宗教更好地适应我国国情特点,更好地得到健康传承,既有利于社会,也有利于宗教自身。
要加强对宗教界的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我国宗教界的政治觉悟。要引导宗教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鼓励宗教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针对性地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激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情感,把宗教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愿望联系在一起,把握历史进程和时代大势,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要指导宗教界深入系统学习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提高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重要性的认识。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不断推动“讲大局、讲法治、讲科学、讲爱心”。要支持宗教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增强民族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要在宗教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让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明白没有法外之人、法外之地、法外之教,树牢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普遍认知,自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要支持宗教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我国宗教自主权利,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干涉和渗透,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宗教交流。
要支持宗教界正确阐释教义。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必须深入到宗教教义思想的研究和阐释。同一部宗教经典,会出现不同的理解,从而形成各种派别和思潮。这种理解上的差异或者变化,不仅表现在不同地区和国家之间,也表现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我国宗教要实现真正的独立自主自办,首先要在教义思想上有自己的理解和思考。要支持我国各宗教运用中国语言、中国表达方式,做好宗教经典的翻译、选编、注释工作,这是研究和阐释宗教思想的基础性工作。要挖掘和弘扬教义思想中适合我国国情特点和时代特征、融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淡化和摒弃消极落后的内容。要重视教义思想研究成果的转化和运用,编写讲经讲道新范本,在教内推广使用,逐步让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接受。
要鼓励宗教界以变革精神进行自我调整。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从本质上讲是我国宗教的一次深刻调整。要鼓励宗教界深刻审视宗教领域存在的不适应问题,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握历史自觉和历史主动,激发起自我变革的勇气。要支持宗教界梳理传统教规戒律,兴利除弊、革故鼎新,形成适合当下的新规范。要深入研究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建立依法管理、民主办教、社会监督相统一的管理体制机制。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国传统礼仪文化,自觉革除宗教中的陈规陋习,引导信教群众移风易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俗,树立我国宗教的文明新风。要支持我国宗教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等方面形成中国气质,在建筑、服饰、音乐、雕塑、绘画、装饰等方面体现中国风格。
要形成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合力。推进宗教中国化涉及许多方面,不是哪个方面能够一力承担、独自完成的,要明确职责和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协力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提供政策法律保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宗教界要扛起重大责任,克服依赖思想,激发内生动力,制定实施规划,以自我变革精神推动落实落地。学术界要抓住宗教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研究,多出研究成果,提供有力学理支撑。要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发挥党政干部队伍的引领作用,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的自身作用,发挥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队伍的支持作用,形成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合力。
要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行稳致远。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具有敏感性和复杂性。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自上而下,协同推进。要把握政策界限,讲究方式方法,引导宗教界自觉推进,不能用强制手段,不能搞包办代替。要根据不同宗教、不同地区宗教的特点,实行分教施策、因地制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能搞“一刀切”。(转载:统战新语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